【 信息发布时间:2004-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通知)
宁建基字[2004]662号
关于实行《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做好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30号《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我市范围内实行《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管理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的施工企业),应申领《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二、施工企业申领手册应提供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申请表;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手册主要记载内容:劳动保险费及劳保统筹执行标准、承接工程的类别及工期、中标价、结算价、获得省、市文明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标准等。
四、各有关单位在工程结算审核时应按照手册所核定的相关费用标准执行。
五、施工企业法人更换、资质变更等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六、手册办理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本市广州路183号四楼406室,联系电话83730121、83730232–412)
七、本通知自
附:《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申请表。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