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3-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全市造价咨询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政务公开,便于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情况,分析和研究造价咨询市场形势、行业存在问题的对策及措施,推进造价咨询行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建立“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推荐一名同志为企业联络员,负责日常与市造价管理处的信息沟通,做好材料、信息等内容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确定的联络员应及时收集和准确上报项目统计表、季度业务量汇总表、咨询业务台账、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咨询(审核)报告书、工程材料价格市场行情、工程经济分析测算指标等造价资料和企业动态。负责本企业“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办理企业资质条件变更相关手续,督促企业相关人员做好咨询项目登记数据录入、信息上报、资质条件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三、各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企业联络员”的选定、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考核,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搞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和企业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定要选一位责任心强、掌握企业全面情况的同志担当此任,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各造价咨询企业应认真填写“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联络员申报表”,于3月10日前报市造价处市场监管科。各咨询企业对联络员进行调整或变动时,需办理重新申报手续。
特此通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报:市建设局,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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