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句容造价处开展业务学习活动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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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中旬,句容市造价管理处及时组织了对镇政建(2008)89号 、90号文件的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根据文件精神,要求从4月1日起所有招标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省各专业计价表的预算工资单价均按新的标准执行。同时,强调重视做好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当施工合同中无相关条 款时,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此举将切实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 利益,有利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