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业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程价格信息体系,适应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需要,维护生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并适时发布。现将征集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是我处代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南通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期刊。该期刊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指导价格是指导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在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竣工结(决)算以及签定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期刊发布的价格信息中市场信息价格则是对材料指导价格内容的补充和拓展,一般为参考性价格,可供施工企业、业主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参考使用,同时承发包双方也可按合同约定参照此部分的建材价格作为确定合同结算价格的依据。
二、本通知所称“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是指工程建设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包括:砂石材料类、建筑石材类、玻璃制品类、墙体材料类、墙体保温材料类、水泥及水泥制品添加剂类、装饰材料类、金属制品材料类、防水保温材料类、门窗材料类、安装工程管材管件类、电线电缆类、电气开关类、消防工程材料类、通风空调材料类、市政工程材料类等。
三、公开征求市场价格信息的方法。各施工企业和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厂家、经销商及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市场价格信息来源单位。企业在申请刊登价格信息应提供以下资料:生产经营执照复印件;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材料清单及价格;近期材料供货发票或收据。同时价格信息单位应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价格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四、市场价格信息的发布。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由我处经资格审核确认合格后,签定《南通市建设工程市场信息发布合同》即成为市场价格信息来源单位,信息来源单位将免费获得《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并有条件定期发布该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及企业信息,同时该企业自动成为《南通工程造价信息网》网络成员单位。工作优秀的材料价格信息员及有关单位将获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五、企业提供市场价格信息的要求。企业每月一次向我处上报材料价格信息,正常情况下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需要刊登产品价格宣传目录的企业,我处按印刷成本价格适当收费。
企业上报材料价格质量的要求:所选材料必须是合格品及以上;必须具备一定成交量和市场份额;必须是正常情况下成交的价格,应排除非正常因素;上报价格应以市场成交价为基础,包含采购保管费、运费,并结合市场平均水平,以到工地的价格水平报送,如有特殊情况,应另作说明。企业报送材料价格水平连续三次偏离实际成交价格10%以上,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价格信息来源及网络成员单位资格。价格信息资料应采用表格形式编制,报送方法采用人工直接送达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发送等方式均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凯、周峰 联系电话0513-85093023、 85093182
电子信箱:ntszjc@163.com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