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对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年度考核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1-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造价管理机构体系,加强全市造价行业监管工作,根据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扬建价(2007)34号《关于开展2007年度扬州地区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考核评比的通知》,我站于2008年1月9日—1月10日,依据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状,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扬州地区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考核评比工作”,对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内部管理、行业管理、定额管理、计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单位名称 得分
1 仪征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71.6
2 江都市建筑工程局工程造价管理科 74.5
3 高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87.8
4 宝应县建设工程定额站 75.4
5 邗江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65.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