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含暂定期内企业)以及省外或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综合考评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泰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评标准的通知》(泰工价〔2007〕12号),凡有3.1.1或3.1.2所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综合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对无不良行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按照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三、综合考评需提供资料
本次综合考评程序简化,主要根据各咨询企业年终总结、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及日常动态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需咨询企业提供的考评资料如下:
(一)各咨询企业上报的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围绕综合考评标准进行总结;
(二)综合考评自查评分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主要包括2.1企业规模、2.3工作业绩、2.4优良行为、3.5内部管理部分。
四、综合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综合考评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详细填写得分情况说明,将综合考评自查评分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月30日前);
(二)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对咨询企业上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报泰州市造价处(12月7日前);
(三)泰州市造价处根据咨询企业所报资料、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及日常动态考评情况对全市咨询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并在网上进行公示(12月12日前);
(四)泰州市造价处公布各咨询企业综合考评等次(12月20日前)。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咨询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
(二)综合考评结果将在《泰州工程造价管理》及“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三)年终综合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由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按总奖金额10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其参与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单位的招标。
(四)联系人:刘晓冬;联系电话:86882382。
附表:考评对象名单
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