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10-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提高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扬建价(2007)25号《关于开展2007年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第二次飞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7年9月24日—2007年9月28日,组织开展了2007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二次飞行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抽调了造价咨询企业的专家、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市造价管理站工作人员共5人,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查了全市14家已取得甲、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甲级分支机构,重点检查“企业专业专职人员、造价咨询成果归档和质量、《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使用、造价咨询工作业绩上报真实性”等情况。
此次检查中,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符合建设部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资质要求,能够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进行归档管理。但检查中仍发现有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造价咨询企业的专业专职人员,不满足建设部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造价工程师、专业专职人员、中级职称的人员数量要求;
2、部分造价咨询企业的档案归档仍然存在问题,未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归档,部分造价咨询企业的归档材料中仍存在咨询报告书缺少扉页,缺少工程造价咨询信誉卡、质量控制流程单或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少部分企业未能按照要求进行三级复核;
3、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在结算审核时,未能对《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严格把关,审查《计价手册》的原件;
4、仍有部分结算审核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经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擅自计??;部分标底编制项目未按照文件要求足额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已经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9份《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通知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在30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将依照建设部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予以行政处理。